?
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
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党委的军事职能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:
一、承办吉林省教育厅、吉林省军区及地区人民武装部有关文件,参加军事部门的有关会议,及时向党委通报军事工作情况。
二、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、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,认真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。
三、贯彻执行省、州、市区关于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的文件精神,会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活动。
四、组织春节“八一”等节日的慰问部队活动,落实学校转业、复员退伍军人及拥军优属工作。
五、制定、实施预备役制管理制度,组建预备役军事化管理委员会并实施管理,全面负责预备役制管理工作的落实。
六、制定每年学生军训计划,申报武器装备使用情况,购置军训物资设备,负责武器库房的管理和安全。
七、组织每年度的大学生征兵及兵役登记检查工作。
八、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校党委、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